领证后给礼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领证后给的彩礼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婚后所得,但是男女之间无特殊规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明确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民法典》规定领证后给的彩礼若是约定只赠与一方,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况有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185627.com/849510.html